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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ebruary 24

    狗狗啊~猫咪好想养狗狗啊~

          刚去郭敬明的BLOG逛了下,看他的日志知道他养了狗,两只黄金猎犬。在看见他贴的狗狗的照片后……猫咪终于终于忍不住了!好可爱啊!!!!!!!!!!好想抱啊!!!!!!!!偶也好想要啊!!!!!!!!!!啊!!!!!!!!!!!>_<
     

     

     

          一直以来猫咪都好想养一只狗狗的说。每次在路上看见别人的狗狗都会兴奋地大叫:“狗狗也!狗狗也!”Chris说,你不应该喜欢狗啊,你应该喜欢猫啊,因为你是小猫嘛。可是……可是……偶就是很喜欢狗嘛……当然也喜欢猫啊……比起来的话,要养还是养狗狗比较好吧,猫猫会抓人的说……再说偶就是猫咪了嘛,养偶就够啦。
     

     

     

          猫咪最喜欢的狗狗的品种是苏格兰牧羊犬,真的好漂亮的说。记得以前在22中的时候,有天在江边晨跑,看见有人带着一只苏格兰牧羊犬也在晨跑。当时和另一个女生简直都疯了,跑过去想摸摸那只狗,结果那狗狗看见我们掉头就跑。我们当场郁闷了……后来同学对我们两个说,你们两个疯女人活像一副扑上去要吃了它的样子,人家狗狗不跑才怪。会吗?呜呜……是真的很漂亮,很可爱嘛,偶忍不住嘛……
          苏格兰牧羊犬性情温良容易亲近。聪明敏感,对温和的服从训练反应良好,友善,愿意取悦主人。性格开朗活泼,感受力强。如果没有适当的社会化经验,可能会害羞或紧张。和其他宠物相处融洽,但可能会追赶较小的动物。最适合做机警的看门狗。在室外活力充沛,对主人感情丰富。擅长社交,从不显露软弱或攻击性的一面。听觉灵敏,距半公里之外的声音也能听见。p
         以前我曾以为喜乐蒂牧羊犬和苏格兰牧羊犬是一种狗,刚刚查资料才发现两者的不同。喜乐蒂牧羊犬是苏格兰牧羊犬的祖先,两者最大的区别就是喜乐蒂牧羊犬的四肢要比苏格兰牧羊犬稍短。也有人称为小型苏格兰牧羊犬。喜乐蒂牧羊犬的骨骼要比苏格兰牧羊犬轻得多,细得多,如果腿太长非常容易骨折。它的视野非常开阔,是非常优秀的伴侣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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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实一直也是很喜欢黄金猎犬的,也是很漂亮啊。而且黄金猎犬的性格超好的说,是种很勇敢的狗。很少会害怕。但也不会随便进攻别人。是绅士。是天使。虽然在一岁之前是顽皮的恶魔。但是在一岁之后就会变成守护主人的天使。终其一生都不会咬主人一口。就算被主人打死了它也不会反抗。黄金猎犬对于人类是百分百的信任,无论如何它都不会背叛你。这个世界上,哪怕是人,都做不到呢。
          在郭敬明的日志里简称黄金猎犬为金毛,我看见时有种想狂笑的冲动,金毛,哈哈。同时想起温州有家宠物店里有两只专门用来配种的黄金猎犬,母的叫什么忘记了,公的就叫金毛呵。不过要说明一下的是黄金猎犬正式的叫法确实是:金毛巡回猎犬。
     
     
          说了这么多关于狗狗的事后,真正想说的……猫咪也好想养狗狗啊!!!!!苏格兰牧羊犬也好,金毛巡回猎犬也好,都好想要啊!!!!!!!!!!但是这在现在却是不可能的事。所以以后,以后,等猫咪有经济能力以后,一定要养一只属于自己的狗狗!不是苏格兰牧羊犬就是金毛巡回猎犬。最后还是来感叹一下郭敬明家的两只金毛巡回猎犬,可爱啊~~~~~~~~~~~~~~~~ >_<
     

    February 23

    四年之约 恍如隔世

         
     
    昨天晚上,刚洗完澡,坐在床边擦着头发看见手机显示有条新信息便打开看:赖,最近怎么都不睬我呢,我觉得自己最近很不正常的说,从没完没了地想过去到没完没了地想未来,神经兮兮的。是丛。我回了她一条:傻丫头,你被高考的压力压得有些精神错乱了吧。她发过来要我打电话给她。我们俩的电话粥一煲就是1个半小时,挂电话时,她还依依不舍的。
     
    其实1个多小时里,由于信号实在很差,断断续续,大部分时间声音也很轻,所以丛说的很多东西我都没听见,只能从听到的零碎的只言片语中大概地知道她要说的东西。信号到后面越来越差,我只听见几个字就是一大段无声再是几个字又是无声,我不得不和她说明这个情况,我想这傻丫头肯定很伤心的,因为她有那么多的话想对我说,一直都没有机会,现在终于可以说了,我却没办法全部听见。但仅仅是透过那一条无形的线我却已经感觉到了她的迷茫,她的想念,她的惆怅。她一直都是个那么让人心疼的孩子。虽然没有听见全部她想说的,但是我也知道了她现在心里的所想。一段逝去的往事,一段至今无法理清的回忆。
     
    似乎还能感觉到四年前那个初夏午后的轻风,我靠在书桌上,数学老师在讲台上眉飞色舞地讲着十字相乘法,丛在我的前桌读着那我都快听烂了的她爱疯了的《火王》里的诗:四年之约,恍如隔世,眼凄凄,发苍苍……还清楚地记得我的无力,PP的无奈,同学们的无法相信,却在一恍神间,时光的洪流已经卷走了我们的四年。四年,无法相信那个我打个比方对他说的四年竟然已经快过去了。也不知是巧合还是一切早已有安排,却是真的兑现了丛的“四年之约”。四年,好长的一段时间,我们能有多少个四年?四年前坐在饭桶里谈着“空腹心理诊断”的我们;四年前被指责为“团伙”去溜冰的我们;四年前总是三天两头出事的我们,现在,四年后,我们同时站在十几岁的尾巴上,马上要在自己人生的第一个关卡上作一个选择,然后各奔东西。
     
    这多人中丛是第一个离开的,我是第二个。我一走就是半个地球的距离。如今我在和丛讲完电话后在另一个国家突然怀念起四年前的我们。那应该是一段纯粹到不能再纯粹的时光吧。年少时不带任何杂质的感情,如透明的水般单纯无害。那些写在漂亮信纸上密密麻麻的句子,那个在雨天骑着自行车徘徊在楼下的男孩,那个在屋顶上对着月亮唱歌的女孩,那学校的操场,那教室里破旧的书桌椅,那我们一起画的黑板报,那些一去不赴返的日子……也许我们都有了很大的改变,但是能不能告诉我,你们的心还是像那个时候一样,当我们在一起的时候就是永远的不离不弃。我相信丛也是这么希望的,所以她才会在我告诉她一些事情的时候迷茫了,是不是应该相信那份曾经感情其实一直都在。四年的时间要换来的是更长的等待,还是永远的幸福快乐?
     
     我总是在想为什么爱情不像其他感情那么纯粹,为什么爱情总是那么让人琢磨不透?也许就是因为它的琢磨不透才让人向往吧。也是它的琢磨不透让你总是看不清对方的心,看不清的不确定感让人不敢踏出下一步,也不知道踏出去后应该往哪个方向走。我对丛说:跟着感觉走吧。这是一个人教我的,我不知道他是否做到了这点,但我现在却在努力让自己顺从自己的心,我不想因为胆怯与幸福擦肩而过,我希望丛也是。不怕受伤害吗?当然怕,一直都怕,可是如果怕受伤而一直待在原地的话就真的得不到幸福了。这也是我一直在说服自己去做的事。丛说她不怕受伤害,那亲爱的,跟着感觉走吧,如果他一直站在那里等你,你又有什么理由放弃?
     
    虽然现在我与你们之间相隔一个太平洋,但是我的愿望一直与四年前一样:请你们一定要幸福!
     

     
    First Love
     

    タバコのflavorがした
    にがくてせつない香り
    明日の今顷は
    あなたはどこにいるんだろう
    谁を想ってるんだろう
    You are always gonna be my love
    いつか谁かとまた恋に落ちても
    Ill remember to love
    You taught me how
    You are always gonna be the one
    今はまだ悲しい love song
    新しい歌 うたえるまで
    立ち止まる时间が
    动き出そうとしてる
    忘れたくないことばかり
    明日の今顷には
    わたしはきっと泣いている
    あなたを想ってるんだろう
    You will always be inside my heart
    いつもあなただけの场所があるから
    I hope that I have a place in your heart too
    Now and forever you are still the one
    今はまだ悲しい love song
    新しい歌 うたえるまで
    You are always gonna be my love
    いつか谁かとまた恋に落ちても
    Ill remember to love
    You taught me how
    You are always gonna be the one
    今はまだ悲しい love song
    新しい歌 うたえるまで

     

    February 22

    猫咪的碎碎念

     

         前不久Homestay搬家了,我也就跟着一起搬了。从Hurstville搬到了Penshurst。不算是新家,因为是租来的,暂时住下而已。Homestay买的新房子还在盖,原来的房子已经卖了,所以先租了个房子。是栋很旧的房子,不过还算不错,挺大,院子也很大。我的房间被重新粉刷过,是粉红色,呵呵,我不得不佩服我房东的细心,竟然知道我喜欢粉红色。

     

     

        从家里走到车站有大概十五分钟的路程,每天早上是Homestay送我去学校,而下午放学就要自己回来了。每天放学最迟也不过310分,从学校乘火车到Penshurst也才3点半而已。今年据说是澳洲有史以来最热的一年的。在我回国的那一个月里听AndyChris说悉尼的气温高到40多度,当时真是庆幸自己在国内。回来后虽然没有再碰到40多度的高温天气,但是也基本保持在30度以上。澳大利亚的太阳比温州的可要毒很多,因为这里靠近南极,有臭氧空洞,紫外线可是没有任何吸收的全部到达地面。所以在这里得皮肤癌的机率可比在中国高几倍都不知道。在明知道是这样的情况下,我却仍是每天下午3点多放学后不做任何防晒措施走15分钟的路回家,要知道这个时候太阳仍是悬空高挂着的,天上的云也很少,回家的路只有刚开始的100多米有树阴,之后我几乎就是完全暴露在阳光下了。先不管皮肤癌不皮肤癌的,我知道肯定是要晒黑的,但是仍然不涂防晒霜,就像过去在中国的夏天一样,不涂防晒霜,不带遮阳伞就出门。

     

     

          我想女孩子大部分都是怕晒的吧,晒黑了多难看。刚开始的时候我也是这样,夏天要出门前半个小时前就要涂上防晒霜,因为防晒霜要在涂上至少半个小时后才会有效。家里的防晒霜更是瓶瓶罐罐的好多种,平时用的SPF30+的;出去逛街,游玩时的SPF50+的;去海边玩的或是在户外游泳池游泳用的SPF130+的。记得那个时候我都是买MENTHOLATUM的,还有润唇膏也是,只买这个牌子和NIVEA。除了防晒霜外还要带遮阳伞,还得是防紫外线的那种,不带伞最起码也要戴顶帽子。

     

     

     

          这样也不知道坚持了多久,可以肯定的是在高一的时候已经放弃了,因为高一刚开学的那一个星期的军训,我除了第一天涂了防晒霜外,之后就没再涂,以至于军训结束后回家看见镜子里黑的可以去非洲当难民的自己简直想砸了镜子。但是从中说什么吸取教训要做好什么防晒措施什么的,没有。为什么后来放弃了防晒,原因很简单,我不喜欢防晒霜涂在皮肤上那种感觉,黏黏的,很不舒服,感觉很束缚。不拿伞也是因为不喜欢手上拿东西,这也同样可以证明我为什么喜欢背包,挎包,却不喜欢手拎的包。手上拿着东西也是感觉束缚,干什么都不方便。

     

     

            我很讨厌身体被束缚的感觉,这也就是为什么我连首饰也很少戴。其实我的首饰还蛮多,自己买的,别人送的。大多数都是在刚得到的几天戴一下,后来基本就是长时间地躺在首饰盒里或是被我姐拿去戴了。现在还好一点,之前在国内身上没有任何首饰,现在有3件固定的首饰。一对耳钉是为了防止耳洞塞而戴的;左手食指上的戒指和脖子上的项链是因为带着特别的涵义才会一直戴着。之前会去打耳洞,一是我姐的怂恿,二就是很喜欢那些漂亮的耳环。结果是耳洞打了,耳环也买了不少,但我最常戴的却是那对小小的耳钉,一颗很小的单钻,几乎感觉不到的存在。想一想,我的首饰已经装满了好几个首饰盒,翻看的时候都会惊讶其数量的之多,可自己佩带次数之少,很多甚至在买来后就从未戴过。上个礼拜还在CITY的一家韩国店买了一对耳环,大大的圈,也不知道该怎么形容,反正就是很时尚的华丽,完全不同于我平时戴的耳钉和那些细雅的耳环,也不晓得什么时候会戴。要在一些特别的场合,配衣服戴。这句话是我在买了什么东西后经常对自己说的话,而特别的场合似乎总是那么少,而且总是没衣服配,或是有合适的衣服没合适的鞋子之类的种种原因,最后的结果总是那些漂亮的首饰,美丽的衣服就那么一直沉睡,不知道哪天才被我唤醒出来见见阳光。

     

     

     

          不过换个角度,我的衣服和首饰与其他女孩子比起来是明显少很多的,关于这一点Lydia是数落我最多的人,Chris也说过。Lydia总是说我不好好打扮,活像个老太婆。我记得《流星花园》里的藤堂静曾说过一句话:每个女孩子都要把自己打扮的漂漂亮亮,因为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遇到自己喜欢的人啊。我在Lydia开始化妆,凌洁问为什么要化的时候用这句话回答凌洁。结果是被Lydia反将了一军,所以说啊,你也要好好打扮。堵的我说不出话来,自己挖的坟墓把自己给埋了,纠结啊!

     

     

        其实也不是不想打扮,但在美丽和舒服两者之间我选了后者。我干过的最经典的事是穿着大嘴送我的SNOOPY的白色长裙,蹬着百事的蓝色半拖鞋式的运动鞋就跑出去玩。我把这事和Chris说的时候,她无语了半天。现在想想挺佩服自己的勇气,穿得这么不搭都跑的出去。Andy会在每次要出门前,洗澡,洗头,梳头,换衣服搞的整整齐齐才会肯出门,我每次看他在那里东磨西磨,就很郁闷,不就是买个菜,至于嘛!而他对于我每次都蹬个拖鞋出去特有意见,怎么能穿得这么随便啊,小猫!

     

     

           一直到去年年末,我已记不清我只穿运动鞋穿了多久,所以当被我妈强烈要求穿上那双34厘米高的黑色靴子时感觉那么不习惯,特不塌实,好象随时会摔倒一样。在我出国前,我的高中同学送了我一双百丽的白色高跟鞋,不是很高的根,也就两厘米吧,当天就逼我穿上了。直接导致我第一次在这么多人面前在KTV的包厢里特没形象的脱了鞋子把脚搁在茶几上,因为脚真的磨的很痛啊。人类为什么要发明高跟鞋这个东西来折磨女性的脚呢?但我不得不承认的又是穿高跟鞋确实比穿运动鞋好看。正所谓鱼和熊掌不能兼得就是这个道理吧。

     

     

     

          在碎碎念了这么多,有关防晒的,有关首饰的,有关束缚的,有关打扮的,也不知道自己在讲什么了,也许只是想说一些一直很想说却不知从何说起的东西。

     

        

     

    February 20

    关于抽烟,关于改变

    网友贴图 

       

        突然想到一些关于抽烟的事。

     

        其实就在我出国前,我还是很反感抽烟的,对烟味也是很敏感,一闻到就会咳嗽。那个时候身边抽烟的朋友也就杜杜和大嘴两个吧。不过他们俩很自觉,在我面前几乎从来不抽,偶尔被我碰到几次,我就一般会很不给面子的说一句:“要嘛自己乖乖的马上丢了,要嘛我来。”大嘴的烟就被我丢了很多次,搞的他心疼的要死,那烟几乎都才抽一,两口而已。我还记得我对我姐说过,我以后绝对不找抽烟的男朋友。结果我姐直接来句,那你别想找到男朋友了。听了后那个叫郁闷啊……在那个时候还是很不能理解为什么我姐会这么说,因为我碰到的男性几乎没几个抽烟的啊,朋友中像PP,徐徐,李力,亲人中我爷爷,我爸虽然会抽,但他也很少在我面前抽,这就是为什么造成我对抽烟如此反感的原因吧。

     

        但是在出国后,这种情况却被完全改变了。最早认识的Lydia是我认识的第一个会抽烟的女性朋友。在TAFE时候,由于我们一群女生都反感抽烟,搞的Lydia被我们要求强制戒烟,但此工作在只坚持了一个月吧,还是抵不过Lydia的烟瘾,宣告失败。从那个时候起我开始意识到戒烟不是我想象中那么简单的。之后认识的JinBruce,北京也都抽烟,再后来就是ChrisAndy了,同样都会,而且都是属于烟瘾不小的那种。结果是我变成了这群人最“另类”的一个,唯一一个不抽烟的。如果在9个月前谁跟我说以后会习惯别人在我面前抽烟,我估计会以为那个人吃错药,但现在这却成了事实。不但是习惯,都已经习以为常了,AndyChrisLydia3个同时在我面前抽烟都无所谓了。可能刚开始有点不能忍受吧,但是我不可能要求一群人因为我一个人而戒烟,所以只有自己去习惯。Chris对我说她以前也很反感抽烟,对烟味的敏感程度比我严重很多,但是为什么现在她也抽呢?一个逻辑上说的通,情理上让人很无语的原因:因为她听说抽烟的人只吸收烟中30%的有害物质,而另外70%是被吸二手烟的人吸收的。所以与其吸70%,还不如自己抽烟只吸30%,无语吧……Lydia也是她以前对抽烟很反感,但结果现在自己也抽上了。在澳洲,女性抽烟是很普遍的,这也是逼着我习惯的另一个原因。后来再认识的男的朋友,也不知道为什么都会在要抽烟时问我;我抽烟没关系吧?我都说,没关系,我习惯了。想想还真是不可思议。

     

        也许很多自己曾经认为会永远不变的东西其实都是会改变,也许那改变不是出自自愿,是受环境的影响,但终究还是改变了。就像和我关系最好的两个表哥,我曾毫无根据的认定他们不会抽烟,竟然也会抽烟一样,他们真的从不曾在我面前抽过烟;就像PP坐在酒吧的包厢里,自然的好象在自己家一样,我曾经以后他是与这种地方永远划不上等号的男生;就像丛戴着紫色的隐型眼睛出现在我面前一样,她的眼睛很敏感,我从没想过她可以戴隐型,而且是彩色的;就像,就像我曾在过去的十几年里滴酒不沾,并认为自己也不要喝酒,现在却能坐在酒吧拿着啤酒当饮料喝一样。太多太多自己曾经那么认定相信的事情就这么在我毫无察觉的情况下改变了,当我猛然发现时,原来自己也已经改变了。

     

        前几天又测了心理年龄,32岁,又年轻了。记得第一次测这个时,是高一,测出来是50多岁,乐的江在那喊,终于有比他老的了。出国前,测了一次,是40多岁。而现在却32了,自己的改变从这里也得到了一个侧面的证明吧。张影,我的高一语文老师说我比高一刚进学校的时候开朗多了,Lydia也说我开朗的许多。这样的改变应该是让人欣喜的吧,至少不再是两年前那个对什么都失去希望的我,只喜欢看天空的我,看什么都灰蒙蒙的我,写出来的东西也是充满忧伤的我。这两年来我遇到很多人,很多事,我感谢那些人,感谢那些事,因为他们使我改变了那个透过刘海仰望天空的姿势,那是一个充满绝望的姿势,因为那时的我看见的只是云朵上的亡灵,而现在却是一整片灿烂阳光。

     

        希望每天醒来都会有阳光,至少天空中都会有一个太阳。夸夫追日,一定是为了想要更勇敢;后羿射日,一定是因为我又不小心想起了你。

    February 08

    你会爱我多久?

          
         

        午后,慵懒的阳光洒落地面,    
        纵长路上,男孩骑车载着女孩.....    
        [你会爱我多久?]   
        女孩紧抱着男孩,侧着头在他耳边这样甜甜的问,
    她知道,这个问题没有100分的答案。    
        带着娇嗔的轻笑, 她说:「给你一个说甜言蜜语的机会。」    
        男孩却认真的思考了起来。    
        趁着红灯停止的机会,他举起手比了个“一”    
        要女孩猜猜他的答案是什麽。    
        女孩想了一想,快乐的说:「一辈子!」    
        男孩笑了,并不是因为她答对,而是感染了她的喜悦。    
        绿灯了,男孩不仅趋车面对现实,也收敛起笑容  
        轻轻的告诉女孩:    
       「我不会给这种答案的,这样的答案好到不真实了,像在说谎..再猜猜..」   

        女孩对男孩的说法很满意,於是歪者头继续想..   
       「一天?」   

         「呵呵,我们已经相恋两个月了,一天、一星期、一个月这些都不成立喔!」   
          又是红灯,男孩握住女孩的手,微笑的看着她,   
          女孩窃笑,大声的说「不会是一瞬间吧?」   
          这个答案让男孩差点笑倒在马路上「当然不是啦 !」   
          他一直深爱着女孩的幽默,深爱着女孩爽朗的笑容,   
          这个答案让他更紧握住女孩的手....   
        「一年吗?」曾经有过一年时间等待的承诺,   
          使得女孩对一年这个答案特别敏感。   
          男孩摇摇头,   
          他们之间已经不需要等待,只剩时间的考验

     

     

        .......    
       「一百年好了,爱我一百年就够了。」    
        女孩说着,并表现着幸福的模样。    
        男孩说「一百年太短了吧,不够我爱你啊!」   
        甜言蜜语是男孩的专长,爱听甜言蜜语却是女孩的弱点....   
        女孩笑了,轻铃的笑声让男孩闯了红灯....   

       「想要听答案了吗?」男孩想说了,    
        而女孩想听「我会爱你多久呢?」    
        男孩手比着一说:    
       「一.......一直到你不再爱我的那一天.......  」   

            女孩怔了……  

      
            
    一直到你不再爱我的那一天......